南华工通〔2018〕12号
校属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湘工发【2018】20号文相关规定,保障教职工休息、休养和疗养的权利,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在总结我校往年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我校2018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职工疗休养是职工疗休养整体工作的内容之一,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做好我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准则,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把维护职工权益与严守纪律规定结合起来,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好我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二、组织管理
根据《工会法》及省总工会的相关规定,我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学校工会具体管理和牵头实施。学校工会在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疗休养地点,并审核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学校相关部门应配合校工会做好优秀教职工疗休养的相关工作。
三、具体规定
1、疗休养对象
根据校务会要求,严格控制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的人员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近三年未参加过暑期疗休养的教职员工方可参加:
第一、必须为我校校本部在职职工(含学校人力资源处办理的非编聘任、人事代理制等人员),且在2015年(含)以来学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
第二、2015(含)以来,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模范的教职工;
第三、本年度即将退休的教职工。
2、疗休养名额分配
2018年我校优秀疗休养人员名额按校本部在职的教职工(含学校人力资源处办理的非编聘任、人事代理制等人员)总人数一定比例确定,今年继续按优先教学一线的原则,各学院的疗养人员按12%,其他部门按10%,下拨(见附表1),共约247人。
3、疗休养时间及地点
2018年疗休养时间为3天(含往返时间)。定于7月18日开始,每批约47人,暂按6批,连续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7月18-20日 第二批:7月20-22日
第三批:7月22-24日 第四批:7月24-26日
第五批:7月26-28日 第六批:7月28-30日
地点为郴州市桂东县三台山(为我校2017年疗休养地,气候凉爽,车程3小时左右,路况好,安全舒适,受到去年参与疗休养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4、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安排
出于便捷、安全和节约的原则,校工会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疗休养过程中往返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具体事宜。
5、经费标准及支出渠道
参加疗休养人员每人每次总经费按一定标准预算,以上经费校工会按财务规定渠道列支,设立台账,用于经费与疗休养人员管理。
6、组织实施
各分工会要在比例指标范围内确定合符基本条件的疗休养的人员。今年在7月12日前,各分工会在所报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前,必须将拟报人员在本分工会范围内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报校工会审核确定,并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备案。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各分工会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重视疗休养工作,并严格按上述相关要求选派优秀教职工。
2、校工会要按照职工疗休养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好疗休养地点,做好疗休养人员安全及意外保险等事项。
3、校工会审核通过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优先按其申请的批次安排出行,如遇某一批次申请的人员超过47人(每批大巴车安全载客容量)时,校工会在充分协商后,统筹调整批次,疗休养人员应服从出行批次的统一调整和安排。
4、校工会确定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却因特殊情况不能成行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校工会,校工会积极妥善协调处理。
5、校工会确定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不得私自换人或顶替,如发现此情况,其所属分工会负责人有责任配合校工会及时劝退,造成不良后果者,校工会提请学校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6、根据校务会要求,本次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带家属。
五、注意事项
各分工会需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于7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登记表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从办公网发给袁玲)。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南华大学2018年暑期疗优秀教职工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分工会 |
|
名额 |
|
1 |
党群(不含校工会) |
15 |
|
2 |
行政(含研究生院10人) |
119 |
12 |
3 |
教务 |
56 |
6 |
4 |
科技 |
54 |
5 |
5 |
后勤服务中心 |
150 |
15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83 |
10 |
7 |
电气工程学院 |
84 |
10 |
8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
71 |
9 |
9 |
核资源工程学院 |
55 |
7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83 |
10 |
11 |
土木工程学院 |
96 |
12 |
12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75 |
9 |
13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45 |
5 |
14 |
化学化工学院 |
56 |
7 |
15 |
数理学院 |
83 |
10 |
16 |
医学院 |
187 |
22 |
17 |
药生学院 |
81 |
10 |
18 |
公共卫生学院 |
55 |
7 |
19 |
护理学院 |
33 |
4 |
20 |
经济与法学学院 |
52 |
6 |
21 |
语言文学学院 |
130 |
17 |
22 |
管理学院 |
81 |
10 |
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6 |
6 |
24 |
体育学院 |
47 |
6 |
25 |
船山学院 |
33 |
4 |
26 |
继续教育学院 |
12 |
1 |
27 |
图书馆 |
73 |
7 |
28 |
创新创业学院 |
38 |
5 |
29 |
核三力公司(因工会体制原因暂不参与活动) |
|
|
合 计 |
247 |
||
备注:机关党委片的分工会,因所属基层党组织人员暂未最终落实,其分工会暂未改选,本次活动暂按原属分工会人员范围安排 |
附件2: 南华大学2018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分工会名称: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情况: (无异议、有异议)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校龄 |
所获先进荣誉 名称及年份 |
先进荣誉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手机号码 |
7月中旬开始,拟参加批次(1-5批) |
备注 |
|
省厅级及以上 |
校级 |
(临近退休、处级干部等)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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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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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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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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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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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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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不够,可加页) 填表人: 分工会负责人: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备注:各分工会在所报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前,必须将以上拟报人员在本分工会范围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在7月12日前将纸质与电子版的人员登记表报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