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南华工发〔2018〕5号)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分工会负责在职人员、离退休服务中心负责退休人员初审,医保办负责计补提出补助额度意见,校工会审核,最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决定拟给予许洋等116位同志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校医保办或校工会反映,联系电话:8160580 、8281721。
附件:1.南华大学2023年度在职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名单
2.南华大学2023年度退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
补助名单
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