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2023年校工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省教育工会、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行政大力支持下,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在推进民主管理、关心教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表彰2023年度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总结经验,树立榜样,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 “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工会干部:各分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含校本部工会各委员会委员);
2.优秀工会会员:校本部在职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真正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工会组织体系健全,自身建设制度完善。按期换届规范选举;按时上缴工会经费;健全工会内部各项民主制度,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3.担任职务一年以上,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完成校工会及分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热忱服务职工群众,认真倾听职工呼声,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工作推进有力,工作业绩突出。如在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名次的优先入围。
(二)优秀工会会员:
1.2022、2023年连续两年足额交纳了工会会费的会员;
2.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委和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会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会员;
4.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爱岗敬业,两年内在工作中未出现有效投诉,并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罚的会员。
三、名额分配
按照《南华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本次评选“优秀工会干部” 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候选人,共计25名;“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原则上参照各分工会会员数量,按5%比例(四舍五入)推荐候选人,共计122名(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由分工会主席或临时召集人,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民主评选,选出2023年“优秀工会干部”和 “优秀工会会员”候选人,并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3天;
2.“优秀工会干部”候选人填报《南华大学 “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附件2),“优秀工会会员”候选人填报《南华大学 “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附件3)。
五、奖励形式
给予 “优秀工会干部”和 “优秀工会会员”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上报时间
请以分工会为单位,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登记表和汇总表交至工会203办公室陈思燕处,电子版发673418765@qq.com邮箱。
附件:1.《南华大学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 “优
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2.《南华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3.《南华大学“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
4. 优秀工会会员及优秀工会干部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