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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积极发挥我校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总结表彰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校工会决定于2024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模范女职工”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能团结同志,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贡献突出;

3.大公无私、作风正派、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4.刻苦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等方面有优异成绩;

5.正确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教育子女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构建和谐家庭、平安家庭中起典范作用。

(二)推荐及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名额按在职女教职工的8%计算,四舍五入)推荐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 并填写《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以及《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2.请各分工会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5点前将部门汇总及登记表提交到校工会办公室,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出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2023年女教职工在省教育工会及以上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由校女职工委员会提议,校工会直接授予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称号,不占各分工会推荐指标。

二、 “三八红旗手”的申报

(一) 申报条件

已被评为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的人员。

(二)推荐及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被评为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的人员中推荐一名表现突出的女职工作为南华大学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候选人, 并填写《南华大学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见附件),推选的候选人进入第二轮专家评选后确定为最后获奖者;

2.请各分工会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5点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提交到校工会办公室,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各分工推荐的年度“三八红旗手”候选人,须参与第二轮演讲,由校工会组织专家最终评选出10位南华大学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

三、 奖励办法

校工会对评选为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的人员分别授予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或“三八红旗手”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附件1: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2: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人员汇总

附件3:南华大学2023年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

附件4:南华大学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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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