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工作,根据南华工发【2018】5号《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已参加医疗互助、且符合医疗互助基金补助条件的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核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补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1日— 11月5日,个人填写“审批表”,在职人员提交各分工会,离退休人员提交至离退休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6日—11月12日,各分工会审核,部门领导签署初核意见后,集中提交校医保办审核填写相关数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3年11月13日— 11月19日,校医保办审核汇总相关数据,并将汇总资料提交校工会办公室复核;
2023年11月20日—11月30日,校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基金补助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评定;校工会办公室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补助。
二、工作要求
请各分工会及离退休服务中心及时将通知传达给所属各部门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有关数据和资料。
附件:1.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2. 2023年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审批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