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南华工发【2020】13号《南华大学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3年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中帮扶救助对象所具备的条件,精心组织部署,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精准筛选出帮扶救助对象。(2023年衡阳市目前低保标准为640元/月,请按最新低保标准执行。)
2、帮扶救助对象需按照《办法》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南华大学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审批表》(见附表1),并按《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至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81721),逾期不予受理。
3、校工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召开南华大学教代会福利工作专门委员会会议,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
附件:(南华工发【2020】13号)《南华大学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