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教职工协会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教职工协会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和活跃教工的业余生活,规范教职工各协会有序、健康运行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教职工协会是指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校本部在职教职工,自愿组织在一起报校工会批准的群众性活动团体。
第三条 协会工作原则
1、接受校工会的领导与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刻制公章,由主管部门代章;
2、协助校工会开展相关的文体活动,参加有关校内外的文体活动;
3、 协会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相违背的任何活动,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协会活动坚持业余、自愿的原则,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担风险、自负其责。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确保开展活动的安全性。
第二章 协会的管理部门
第四条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简称校工会)是南华大学教职工协会的管理部门,履行对协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
1、审查并批准新的教职工协会成立;
2、决定教职工协会活动经费;
3、指导教职工协会的工作;
4、监督审查教职工协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5、协调各协会进行各类比赛;
6、对协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
第三章 协会的成立、换届、变更和注销
第五条 协会的成立
1、成立筹备组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
3、发动教职工入会并填写入会登记表;
4、起草制定协会章程;
内容包括:(1)协会类别、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2)协会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3)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4)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5)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6)章程的修改和协会终止的程序;(7)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8)批准筹备成立的教职工协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
5、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第六条 向校工会打报告申请成立协会
1、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内容包括:(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符合有关规定;(2)、有申请入会会员30人以上;(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
2、报送材料;
材料包括:《协会章程》、书面申请。
3、经校工会审核批准后即可召开成立大会。
第七条 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议程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校工会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协会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6、表决选举理事会;
7、宣布理事会选举结果;
8、召开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9、成立大会和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备案。
第八条 协会改选
协会理事会五年一届,原则上可连任两届,协会理事会如需改选须依照程序进行,前任负责人推荐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协会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经校工会审核后进行改选,其程序:
1、全面总结和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前任会长提前一周向校工会提出改选申请,同时提交新的协会候选负责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由前任会长推荐,协会成员推荐或自荐产生,候选人须为3名以上,由校工会审批;
2、协会根据改选申请时间,地点举行改选大会,原则上协会所有理事会成员(原协会会长、副会会、秘书长等)均需出席,对候选人进行选举,由此产生新的理事会;
3、新改选协会理事会结果由新上任的会长或秘书长报送校工会审批,不合格的将驳回,重新选举;
4、改选结束后,前任与现任协会理事会须办理协会交接手续,协会改选结果(含机构成员名单)须由前任会长、秘书长和现任会长、秘书长签字上报校工会审批备案,改选完成。
第九条 协会的变更与注销
1、协会的登记备案、修改章程等事项需要变更的,需15日之内向校工会申请变更登记和备案;
2、教职工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登记:
(1)会员大会决议解散;(2)分离或合并;(3)违反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4)三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5)未经批准擅自成立;(6)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
3、教职工协会提出注销时需要协会负责人及会员3人以上签字,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校工会对其财务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后才能注销;
4、教工协会的注销,应当在报批后由校工会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四章 成立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至2名,秘书长1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协会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立名誉会长或顾问;各协会组团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且需涵盖3个以上校内部门,以保证参与的普遍性。
第十一条 各教职工协会由校工会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
第十二条 各协会以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为主,以面向广大教职工为辅,每年定期开展活动,会员每次参加活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参加校外比赛的协会需提前向校工会提交比赛通知及经费预算方案。
第五章 协会会长
第十三条 协会会长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在本协会活动领域内有特长和较强的影响力;
3、热心协会工作,热情为协会会员服务;
4、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第十四条 协会会长的职责
1、统筹规划本协会工作,全面负责协会日常管理事务,做好协会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
2、维护协会会员的权益,在活动中保证协会会员的人身安全。对协会组织的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
3、对协会经费使用负责;
4、组织会员进行日常训练和活动, 组织实施诸如比赛、演出等较大规模的活动;
5、对每次协会活动进行书面总结,相关资料报校工会备案。每年对协会工作和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每年12月对协会年度开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经费)并讨论次年活动内容及工作计划,报校工会;
6、组织开展会员的招新工作,对申请加入的新会员进行审批, 增加协会的生机与活力;
7、会长因退休等原因,应在1个月内进行换届,换届前协会工作暂由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8、愿意服从校工会的领导。
第六章 协会会员
第十五条 协会会员条件
1、 凡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协会活动;
2、具有某一方面特长或爱好,承认协会章程,欲加入协会者,均可申请参加;
3、 工会会员加入协会,须本人自愿申请,经协会审核批准,即可成为会员。会员名单报校工会备案。
第十六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2、对所在协会的工作及其负责人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有向校工会反映所在协会情况的权利;
3、有权参加所在协会的各项活动,享受所在协会的各种待遇和奖励;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工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2、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荣誉,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任务,按时交纳会费,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协会会员应视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健康状况、环境情况参加活动,谨慎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第七章 协会经费与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经费来源
1、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校工会拨付的协会基本费、专项活动经费,社会和个人的赞助费等;
2、各协会组织需要学校经费支持的活动,应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向校工会提交书面的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校工会根据协会开展活动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每个协会每学期资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元;
3、各协会在举办大型活动和参加由官方下文的市级以上的文体比赛活动需增加经费的,须另向校工会申请,校工会依据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学校财务制度、校园影响力以及对教职工文化、体育素质提高等因素对提交的活动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支持经费额度。
第十九条 经费支出
1、所有经费只限于协会开展活动;
2、坚持厉行节约、量入而出的原则。
第二十条 经费管理
1、协会经费由协会自主管理,使用工会经费报销应在审批确定的支出范围和预算内执行,并遵守学校和上级工会制度,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2、须按会计制度和财务要求建立明细帐目,合理使用协会经费,定期向协会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3、协会负责人主管本协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与报销,每年须做好经费使用的预决算报告;
4、所有经费均以实际产生的费用凭票报销,由经办人、
证明人及协会负责人签字,按工会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5、不开展活动,或年初没申报立项的,不予经费支持。
第二十一条 协会日常管理
1、各教职工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3、各教职工协会年底需上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决算,上交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接受校工会的年度工作考核,对获得本年度的优秀协会和个人,按照校工会有关奖励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个人可享有校工会组织的优秀教师疗休养等权利 ;
4、协会应做到活动前有方案计划、活动中有专人负责、活动后有图文报道,活动总结及时报送校工会;
5、各类文体训练及比赛都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协会应注重人身安全并告知提醒参加活动或比赛的会员,凡由协会组织的活动,若在训练或比赛时发生各类安全损伤需由个人负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附件1、南华大学教工协会登记表
附件2、南华大学教职工协会会员花名册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南华大学教工协会登记表
协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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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电话 |
QQ号 |
名誉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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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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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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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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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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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
收取会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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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改选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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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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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审核 |
附件2、 南华大学教职工协会会员花名册
协会名称: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所在部门 |
职务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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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员人数不得少于30人,会员为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