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南华大学 “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总工发〔2010〕29号)和《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模范教职工小家”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之家”建设,推动我校“教职工之家”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和高质量方向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建规范教职工之家
分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及工会小组健全,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按时换届选举,设立工会工作机构,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配备符合有关规定。有固定活动场地、分工会(教职工之家)标牌和分工会宣传园地。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干部培训、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健全。分工会工作台账、档案等资料健全并实现动态管理。
(二)民主管理、科学维权,建和谐教职工之家
建立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教职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和谐稳定。
(三)服务职工、扶贫帮困,建温暖教职工之家
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加强教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安全稳定、群防群治,建平安教职工之家
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预防教职工中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积极督促教职工参与学校组织的体检和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努力保障教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五)服务发展、提升素质,建创新教职工之家。积极开展以“三育人”为主题的教学竞赛、岗位练兵、“芙蓉杯”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二、实施步骤
(一) “模范教职工小家”建设
各分工会在已建“教职工之家”基础上进行更新完善,建设对象不局限于固定的活动场所,可以以活动室、楼层或整个大楼为对象来营造“家”的氛围,根据《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附件1)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并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报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
分工会根据自身“教职工之家”建设情况,按照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评验收条件(附件1),在全面总结和自查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认真撰写建家工作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并填写《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表》(附件2),本次评选分两批进行,2020年第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前,2020年第二次申报为2020年12月20日前。
(三)“模范教职工之家”评选
6月下旬和12月下旬,校工会考评验收小组根据考评验收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分工会进行考评验收。
考评验收程序:
(1)听取申报分工会建家工作的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场地设施情况和2017年1月至申报截止日期前的建家工作档案与台账;
(3)进行民意测评(附件3);
(4)考评小组对申报分工会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
(5)考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
本年度全校评选不超过8个“模范教职工小家”,校工会给予每个“模范教职工小家”不超过5000元建设经费资助。对获得“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分工会,由校工会颁发奖牌予以表彰。
校工会将加大“模范教职工小家”建设支持力度,对质量突出、特色鲜明的“模范教职工小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模范教职工小家”并给予进一步的建设经费资助,申报成功再给予奖励。
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教职工之家宣传布置,购置健身、文体活动器材,添置学习和娱乐设备等。
联系人:何贵华 电话:0734-8281720
附件:
1、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2、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表
3、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考评民意测评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1 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
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条件 |
考核验收内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一、组织建设(16) |
1、成立了创建职工之家的工作机构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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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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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会组织健全,按民主程序选举分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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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活动经常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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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一批热心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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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负责人团结协作好,得到职工拥护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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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主管理(16) |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听取本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参与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工会主席参加院(处)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参与本部门重大问题的商议,本单位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实施了教职工代表评议同级领导工作业绩和廉政情况的制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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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院(处)务公开栏,对教学、生产、分配、福利、奖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内容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充分发扬民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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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管理小组或民主管理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收集、听取、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征集提案;同级党政领导民主作风好;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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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职权得到落实,职工对当家作主的满意率达90%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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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建设(14) |
1、有计划地开展合理化建议;进行教学、教改、生产技能创新竞赛和芙蓉杯竞赛活动,普及面达80%以上,成效显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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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无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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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以育人为中心的教学、科研、医疗、生产、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岗位练兵活动和技术培训工作,教职工广泛参加,职工业务、技术素质明显提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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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本单位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管理工作的先进班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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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想道德教育(12) |
1、定期组织政治、业务、技术学习,职工参与率达95%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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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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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上级工会分配的培训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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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好,无违法乱纪和受处分的人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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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工生活(14) |
1、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职工疾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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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家访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访”,有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工作机制,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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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互帮互助活动,职工之间关系融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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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职工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困难职工档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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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体活动(12) |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职工参与面达到90%以上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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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有职工之家活动室,购置了相应的报刊、杂志、书籍等学习资料和文体活动器材,活动室经常开放,职工活动丰富多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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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举办的文体活动;完成校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校的文体团队选派骨干人才,积极支持文体骨干人才参加学校文体团队的集训和比赛;文体活动受到上级表彰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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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料管理(10) |
分会或班组的基本情况有图表显示或实行了微机管理,民主管理活动情况、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合理化建议材料、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宣传教育、政治学习、好人好事记录,文体活动、小组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互助活动、民主生活会、小组会议记录等各种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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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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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职工认可(6) |
1、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报告之家建设情况,听取职工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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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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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民意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 职工50人以下抽样调查60%; 职工51人—100人抽样调查50%; 职工101人以上的,抽样调查不少于50人。 凡职工认可率在90%以下的不得分;在90—95%之间的得2.5分;达95%以上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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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总分 |
通过考核验收,合格应在85分以上,先进应在90分以上,模范应在95分以上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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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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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人员名单(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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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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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表
分工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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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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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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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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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党 委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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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验收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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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工 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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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华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考评民意测评表
单位: 年 月 日
你单位是否符合所申报等级的“教职工之家”称号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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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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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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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单位工会工作是否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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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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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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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单位教代会代表发挥的作用是否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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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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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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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工会委员为教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效果如何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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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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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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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如何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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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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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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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常开展工会活动 |
经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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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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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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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本单位分工会的工作有何意见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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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分工会教职工在50人以下的抽样测评30%;教职工在51~100人的抽样测评20人;教职工在101~150人的抽样测评30人;教职工在150人以上的抽样测评不少于40人。
2.请在你所认定的栏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