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工通〔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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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湘工发【2018】20号文相关规定,保障教职工休息、休养和疗养的权利,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在总结我校往年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我校2019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职工疗休养是职工疗休养整体工作的内容之一,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做好我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准则,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把维护职工权益与严守纪律规定结合起来,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好我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二、组织管理
根据《工会法》及省总工会的相关规定,我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学校工会具体管理和牵头实施。学校工会在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疗休养地点,并审核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学校相关部门应配合校工会做好优秀教职工疗休养的相关工作。
三、具体规定
1、疗休养对象
我校校本部在职的优秀教职工(含学校人力资源处办理的非编聘任、人事代理制等人员),疗休养活动人员分配向一线教职工倾斜,特别是苦、脏、累、险、高温、低温、有毒有害岗位及患职业病、慢性病的职工。面向基层、面向劳模、先进工作者(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者,包括: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教学新星、最受欢迎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南华名医、南华最美护士、三八红旗手、模范女职工等)和年内临近退休的教职工。
2、疗休养名额分配
2019年我校优秀疗休养人员名额按校本部在职的教职工(含学校人力资源处办理的非编聘任、人事代理制等人员)总人数一定比例确定,今年继续按优先教学一线的原则,各学院的疗养人员按12%,其他部门按10%,下拨(见附表1),共约254人。
各分工会在分配的疗休养人数名额内,根据学校保障基层的要求,各分工会要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参加人数,对2016年至2018年近三年来参加过疗休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再选报。
3、疗休养地点及时间
地点为两处(参加疗休养者任选一处):
(1)衡山锦盈山庄。该山庄位于南岳雷钵山,海拔660米,夏季凉爽,负氧离子浓度高,周边有红十三军纪念碑等革命教育基地,有第二高峰雷钵峰、万亩竹海等美丽风光,客车车程约1小时30分钟;
(2)龙瑶幽谷。该疗养基地位于国家级贫困县隆回县,海拔1450米,夏季清凉(早晚温差大,常需备外套),负氧离子浓度高,周边有抗日纪念广场和魏源故居等教育基地,有高山花海、花瑶古寨和风力发电场等考察学习场所,客车车程约5小时30分钟。
时间为4天(含往返时间)。定于7月7日开始,每批约47人,按报名情况分批次两处疗休养地连续、并列进行。
4、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安排
出于便捷、安全和节约的原则,校工会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疗休养过程中往返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具体事宜。
5、经费标准及支出渠道
参加疗休养人员每人每次总经费按一定标准预算,以上经费校工会按财务规定渠道列支,设立台账,用于经费与疗休养人员管理。
6、组织实施
各分工会要在比例指标范围内确定合符基本条件的疗休养的人员。今年在7月1日前,各分工会在所报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前,必须将拟报人员在本分工会范围内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报校工会审核确定,并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备案。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各分工会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重视疗休养工作,并严格按上述相关要求选派优秀教职工。
2、校工会要按照职工疗休养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好疗休养地点,做好疗休养人员安全及意外保险等事项。
3、校工会审核通过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由校工会统筹分配批次,无特殊情况,疗休养人员应服从出行批次的统一安排。
4、校工会确定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却因特殊情况不能成行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校工会,校工会积极妥善协调处理。
5、校工会确定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不得私自换人或顶替,如发现此情况,其所属分工会负责人有责任配合校工会及时劝退,造成不良后果者,校工会提请学校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6、不允许带家属。
五、注意事项
各分工会需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于7月1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登记表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从办公网发给袁玲)。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 2019年6月14日印发
附件1: 南华大学2019年暑期疗优秀教职工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分工会
|
总人数
|
名额
|
|
党群(不含校领导、校工会)
|
136
|
14
|
|
2
|
行政
|
121
|
12
|
3
|
教学
|
61
|
6
|
4
|
科技
|
56
|
6
|
5
|
后勤服务中心
|
138
|
14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78
|
9
|
7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
78
|
9
|
8
|
计算机学院
|
77
|
9
|
9
|
建筑学院
|
30
|
4
|
10
|
化学化工学院
|
63
|
8
|
11
|
衡阳医学院
|
236
|
28
|
12
|
公共卫生学院
|
56
|
7
|
13
|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
121
|
15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7
|
6
|
15
|
电气工程学院
|
87
|
10
|
16
|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101
|
12
|
17
|
土木工程学院
|
95
|
11
|
18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61
|
7
|
序号
|
分工会
|
总人数
|
名额
|
19
|
数理学院
|
83
|
10
|
20
|
药学院
|
44
|
5
|
21
|
护理学院
|
36
|
4
|
22
|
语言文学学院
|
129
|
15
|
23
|
体育学院
|
48
|
6
|
24
|
船山学院
|
32
|
4
|
25
|
继续教育学院
|
12
|
1
|
26
|
图书馆
|
71
|
9
|
27
|
创新创业学院
|
52
|
6
|
28
|
离退休服务中心
|
15
|
2
|
29
|
核三力公司
|
16
|
2
|
合 计
|
254
|
||
备注:1、机关党委片的分工会,因所属基层党组织暂未最终落实,其分工会暂未改选,本次活动暂按原属分工会人员范围安排。2、党群分工会包括:党政办、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机关党委、学工部、纪委、招就处、校工会、保卫处、团委、工学研究实验中心、校友联络办、发展改革与对外联络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分工会包括:研究生院、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国资处、招投标中心、审计处、规建处、档案馆、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处。科技分工会包括:科技部、网络信息中心、期刊社、核能与核安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务分工会包括:教务部、医学研究实验中心、长三角研究院、长沙实践基地、东莞实践教学基地。
|
附件2: 南华大学2019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分工会名称(盖章):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情况: (无异议、有异议)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获先进
荣誉
名称及年份
|
先进荣誉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手机号码
|
选择疗休养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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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级及以上
|
校级
|
衡山锦盈山庄
|
隆回龙瑶幽谷
|
(临近退休、处级干部等)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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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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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不够,可加页) 填表人: 分工会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2019年 月 日
备注:1、请在所选择的疗休养地对应的空格中划“○”;2、各分工会在所报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前,必须将以上拟报人员在本分工会范围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在7月1日前将纸质与电子版的人员登记表报校工会(电子版通过办公邮箱发至工会办公室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