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保障教职工休息、休养和疗养的权利,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经请示省教育工会同意,在总结我校以前这方面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按照优先先进模范、优先教学一线的原则,提出我校2015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方案(见附件1)。
请各分工会按照方案,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在7月12日之前填好登记表(附件3)并电子版发送给办公室主任王双办公邮箱。
附件:
1.关于组织2015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方案
2.南华大学2015年暑期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3.南华大学2015年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会员享有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保障教职工休息、休养和疗养的权利,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经请示省教育工会同意,在总结我校以前这方面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我校2015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职工疗休养是职工疗休养整体工作的内容之一,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准则,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把维护职工权益与严守纪律规定结合起来,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二、组织管理
根据《工会法》及有关规定,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学校工会具体管理和牵头实施。学校工会在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疗休养地点,招标确定疗休养承办单位,并审核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学校相关部门应配合校工会做好教职工疗休养的工作。
三、具体规定
(一)疗休养对象:我校校本部在职的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制人员),优先先进模范、优先教学一线。
(二)疗休养对象及人数:
2015年我校的疗休养人员名额按校本部在职的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制人员)总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往年是统一按不超过学校在职教职员工人数的10%),今年按学校要求优先教学一线的原则,调高教学一线的学院疗休养人员按12%、其他部门按10%下拨(见附表1),共约249人。
各分工会在分配的疗休养人数名额内,优先安排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年度考核评优人员等各类先进及近几年未参加过疗休养和临近退休的教职员工。
对2012年至2014年近三年来参加过疗休养的人员不提倡选派。
(三)疗休养时间及地点:
2015年疗休养时间为3天(含往返时间)。初定7月20日-7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今年在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疗休养地点为邵阳的新宁崀山。
(四)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安排
出于便捷、安全和节约的原则,对于往返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邀请优质旅行社竞价承担。每一批由校工会安排工作人员协调疗休养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五)经费支出渠道
参加疗休养人员从校工会的福利费中列支
(六)组织实施
各分工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人员。在7月12日前,将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审核确定。
四、费用结算办法
凡经申报批准并按规定组织的教职工疗休养所需的经费,财务按规定渠道列支。校工会设立台账,用于经费与疗休养人员管理。
五、工作纪律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重视疗休养工作,并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二)校工会按照职工疗休养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统筹确定疗休养地点,并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标确定疗休养承办单位,做好疗休养人员安全教育及人员、财物的保险事项。
六、注意事项
1.各分工会需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于7月12日下班前将登记表交到校工会。
2.原则上不能带家属。在特殊情况下,经分工会申请,小孩不占床,而且有车位空缺的情况下,完全自费并与校工会签订安全责任自负的协议。
3.各分工会报的批次,校工会尽量满足。但如果某批次已经满员,校工会将统一安排。
附件2:南华大学2015年暑期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分工会 |
总人数 |
名额 |
党群(含军选办1人、18位校领导) |
127 |
13 |
|
2 |
行政(含国际学院4人) |
116 |
12 |
3 |
教务 |
77 |
8 |
4 |
科技 |
56 |
6 |
5 |
后勤管理处 |
207 |
21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72 |
9 |
7 |
电气工程学院 |
80 |
10 |
8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
74 |
9 |
9 |
核资源工程学院 |
54 |
7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76 |
9 |
11 |
城市建设学院 |
94 |
11 |
12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76 |
9 |
13 |
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 |
30 |
4 |
14 |
化学化工学院 |
57 |
7 |
15 |
数理学院 |
77 |
9 |
16 |
医学院 |
196 |
24 |
17 |
药生学院(含生命科学中心4人) |
82 |
10 |
18 |
公共卫生学院 |
54 |
7 |
19 |
护理学院 |
30 |
4 |
20 |
经济管理学院 |
97 |
12 |
21 |
外国语学院 |
123 |
15 |
22 |
文法学院 |
34 |
4 |
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5 |
5 |
24 |
体育学院 |
43 |
5 |
25 |
船山学院 |
39 |
5 |
26 |
继续教育学院 |
15 |
2 |
27 |
图书馆 |
87 |
9 |
28 |
三力公司 |
32 |
3 |
合 计 |
2150 |
249 |
附件3:南华大学2015年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分工会名称及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拟参加 批次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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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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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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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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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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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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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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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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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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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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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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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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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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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第一批2015年7月20日22日
第二批2015年7月22日-24日
第三批2015年7月24日-26日
第四批2015年7月26日-28日
第五批2015年7月28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