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工通〔2018〕1号
校属各分工会:
2017年,在省教育工会、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行政大力支持下,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表彰2017年度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会会员,总结经验,树立榜样,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年度 “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校本部在职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2016、2017年连续两年足额交纳了工会会费的会员;
2、积极参予工会组织的各项体育、文艺等活动;
3、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委和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会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会员;
4、能积极参予社会公益活动,在“慈善一日捐”、“我想有个家”等活动中奉献爱心,捐款到位的会员;
5、爱岗敬业,两年内在工作中未出现有效投诉,并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罚的会员。
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优秀工会会员110名。 其名额原则上参照各分工会会员数量,按5%比例推荐候选人(四舍五入,详见 “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办法
1、由分工会主席或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本分工会全体会员会议,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民主投票,评选出2017年“优秀工会会员”候选人。
2、候选人填《南华大学 “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
五、奖励形式
给予 “优秀工会会员”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大会通报表彰的奖励。
六、评选时间
各分工会主席或临时召集人按照通知要求,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候选人的《南华大学 “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的纸质版交至校工会办公室袁玲处(联系电话:0734-8281298)。
附件: 1、南华大学“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
2、“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