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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积极发挥我校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总结表彰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校工会决定于2019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模范女职工”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能团结同志,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贡献突出。

3、大公无私、作风正派、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4、刻苦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等方面有优异成绩。

5、正确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教育子女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构建和谐家庭、平安家庭中起典范作用。

(二)推荐及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名额按在职女教职工的8%计算,四舍五入)推荐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 并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见附件)。

2.请各分工会于2019110日前将部门汇总及登记表提交到校工会女工部,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2018年女教职工在省教育工会及以上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由校女职工委员会提议,校工会直接授予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称号,不占各分工会推荐指标。

二、 “三八红旗手”的申报

(一)  申报条件

已被评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的人员

(二)推荐及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被评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的人员中推荐一名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并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见附件)。

2.请各分工会于2019114日前将登记表提交到校工会女工部,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出10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

三、 奖励办法

校工会对评选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的人员分别授予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或“三八红旗手”称号,并给与适当的物资奖励。

附件:  1.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人员汇总表

3.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

4.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8127

 

  

  • 附件【南华工发2018年3号-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南华工发2018年3号-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南华工发2018年3号-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南华工发2018年3号-附件4.doc】已下载
  • (发布时间: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