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积极发挥我校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总结表彰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校工会决定于2019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模范女职工”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能团结同志,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贡献突出。
3、大公无私、作风正派、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4、刻苦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等方面有优异成绩。
5、正确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教育子女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构建和谐家庭、平安家庭中起典范作用。
(二)推荐及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名额按在职女教职工的8%计算,四舍五入)推荐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 并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见附件)。
2.请各分工会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部门汇总及登记表提交到校工会女工部,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2018年女教职工在省教育工会及以上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由校女职工委员会提议,校工会直接授予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称号,不占各分工会推荐指标。
二、 “三八红旗手”的申报
(一) 申报条件
已被评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的人员。
(二)推荐及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被评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的人员中推荐一名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并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见附件)。
2.请各分工会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登记表提交到校工会女工部,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出10位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
三、 奖励办法
校工会对评选为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及“三八红旗手”的人员分别授予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或“三八红旗手”称号,并给与适当的物资奖励。
附件: 1.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推荐人员汇总表
3.南华大学2018年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
4.南华大学2018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