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4〕38号)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分工会负责在职人员、离退休服务中心负责退休人员初审,校医保办及校工会财务福利部审核、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财务处、审计处、人力资源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纪委等职能部门、三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代表参会。决定拟给予罗邵伟等101位同志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校医保办或校工会反映,联系电话:8160580 、8281721。
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南华大学2017年度在职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名单
附件:2、南华大学2017年度退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