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校工会将评选表彰2015年度工会优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校级工会工作机构优秀工作者
评选范围:校工会委员、校工会经审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福利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民主管理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民主管理工作专门委员会、三育人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 名额:总共70人次,推荐15人。
2.基层工会优秀工作者
评选范围:各分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名额:20%以内(四舍五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2.具有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奉献精神较强,深受教职工好评。
3.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三、评选方法
1.认真填报《南华大学工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校工会委员及校工会、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其在2015年5月换届时所属的分工会负责推荐,于2016年1月28日前报校工会,过期不予受理。
2.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审定。
3.在2015年,校内工会工作人员在校级以上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由校工会直接授予“工会优秀工作者”称号,不占以上指标。
附件: 南华大学工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南华大学工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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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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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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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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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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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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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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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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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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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机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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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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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工
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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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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