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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华大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学校拟在今年四月中旬召开南华大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切实提高提案质量,真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全面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决定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征集工作。现就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水波

副组长:吴成丰

组 员:叶延平 王清良 廖基定 王芳秋

刘慧君 华文英 何贵华

二、提案范围与立案原则

(一)提案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涉及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和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且符合提案内容和条件,可作为提案提出。提案中所反映的必须是学校党委、行政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

(三)属于对学校其它工作或部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不作提案,可作为意见、建议、批评提出;

(四)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及以上正式代表(含两名)附议,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名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批评没有附议者,不作为提案处理;

(五)提案必须书写规范1、提出问题;2、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3、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否则示为无效提案;

(六)本次大会所有提案首先要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学校相关会议确认,再经分管校领导阅批,最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并回复。

三、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的时间

请各分工会从校工会网下发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征集到的提案用纸质表(A4纸打印,提案表须有提案人和附议人本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和电子文件通过学校办公网两种方式递交和发送给校工会职工活动部何贵华(13974756519)。

四、要求

1、提案工作是广大教职工有序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是学校党政与教职工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各分工会要及时把提案征集的通知传达给各位代表。

2、提案工作是学校工会年度考评二级单位分工会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占有较大权重,希望各分工会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提案征集工作的落实。

                         南华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南华大学四届二次教代会提案表

                                                                  年 月 日

提案人

单位

附议人姓名

(签名)

姓名

标题:《 》

1、提出问题

2、分析存在的原因

3、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提案工作小组意见

注:1.填写提案必须一事一表,一案一表;2.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正式代表;3. 请于2016年4日12日前将征集到的提案用纸质表(A4纸打印,提案表须有提案人和附议人本人亲自签名并盖章)和电子文件的两种方式交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