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家园

关于做好2010年度“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工女发[2010]14号

 

各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总结表彰广大女教职工在“芙蓉杯”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示女教职工在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时代风采,根据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工会决定于2011年“三八”前夕表彰一批“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并做好省总工会“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评选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芙蓉标兵岗”的申报对象为各参赛单位行政建制最小的教学、科研、工作集体(以下简称班组)。

“芙蓉百岗明星”的申报对象为全省所有参加第六轮“芙蓉杯”竞赛的女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芙蓉标兵岗”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2、获本单位本行业行政先进班组称号。

3、女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竞赛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志、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各种类型标兵岗。

1、学习型标兵岗

①岗位成员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和业余学习,女职工学历职称上台阶、文化修养上层次、业务考核上等级等各类学习获证的人数比例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40%。

②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创造性学习形成制度和氛围,团队竞争力不断增强,班组平均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居本行业本单位前列。

③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以致用取得显著工作成果。

2、创新型标兵岗

①班组形成浓厚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机制,女职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②班组成员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和“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班组3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

③班组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一项以上单位集体获奖成果,并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推广、转化、应用创新成果。

3、技能型标兵岗

①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班组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女职工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达100%。

②班组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班组成员技术晋级、技能提升和在各类技术比赛中获得技术能手的人数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30%。

③勇于攻克技术难关,不断优化工作质量与效率,并取得显著成效。

4、超越型标兵岗

①班组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共同愿景,班组成员以自我超越实现整体超越,有40%以上的女职工在各类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单位以上荣誉称号。

②具有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取得一定的自主管理成果。

③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芙蓉百岗明星”申报条件

凡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好,参加第六轮“芙蓉杯”竞赛取得显著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各类“芙蓉百岗明星”。

1、参加提素质立新功竞赛,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长新本领、提高新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可申报岗位成才明星。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岗位建功方面创造新业绩、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果并获市级以上奖励者可申报岗位建功明星。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市级以上成果并产生显著效益者可申报岗位创新明星。

4、具有夫妻互敬、尊老爱幼、和谐兴家的家庭美德,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高尚境界,并获得本地区本行业“文明家庭”称号者可申报“明星文明家庭”。

三、推荐申报办法

1、“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的申报根据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评选、审核,报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审定。

2、各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根据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女教职工人数推荐标兵岗和百岗明星,其中2000人以上单位可申报标兵岗1个、百岗明星2名;100-2000人的单位可申报标兵岗1个、百岗明星1名;100人以下单位可申报百岗明星1名。

3、要严格对照新一轮创建申报标准推选候选单位和个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的标兵岗和百岗明星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准确性。

4、要突出今年“芙蓉杯”竞赛活动的“学习培训年”主题,把在学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作为今年申报表彰的重点,确保这一类型的标兵岗和百岗明星申报表彰比例达到60%以上。

5、推荐申报标兵岗和百岗明星的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向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过时不报视为放弃):

①、各类标兵岗和百岗明星申报名单;

②、芙蓉标兵岗申报表和创建纪录本各一份;

③、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各一份;

④、近二年内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证书复印件(包括行政先进班组、有关量化指标和等级先进称号等)。

四、考评与表彰

1、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对各单位推荐的“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也可进行抽查考核),并于明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

2、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从各单位申报的名单中评选出成绩突出的若干班组和个人,作为全省“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的候选对象,推荐到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表彰。推荐到省总的班组和个人,由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程序为:召开座谈会听取党政工领导和班组成员的情况介绍、看现场、查台账等。

附件1:2010年度“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附件2、2010年度“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湖南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发布时间:201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