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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交款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分工会:

    根据《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精神, 请将本部门2019年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于20181130日前交到南华大学工会财务福利工作部。

特别提示:

1、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重大病伤医疗互助,按期交纳互助基金。

2、每年12月底为个人交款日期,本基金交纳对象交款后的第二年起可享受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待遇。因各种原因曾经停交互助基金又再次接续交纳的,接续交纳的当年不享受基金补助。

3、新进人员自愿加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的可从进校当年开始交纳,每人每年交纳互助基金100元,连续交满5年或一次性交满5年,从第6年起再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续交。

4、已交款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南华大学重大疾病互助基金已交款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81031

 

  • 附件【南华大学重大疾病互助基金已交款汇总表.xls】已下载
  • (发布时间: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