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当前位置: 工会首页>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正文

南华大学2018年第6次校务会纪要

  

2018618:30,校长张灼华在西苑一办党政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第6次校务会议。会议对附一医院医疗纠纷有关情况、关于解除贺更生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建议、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或建议办理情况、南华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南华大学2018-2019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南华大学2018-2019学年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奖助学金计划、《南华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南华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华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华大学学生宿舍F栋公寓组合床项目招标方案、南华大学2018-2020学年大学(校园)书店服务项目招标方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事宜、南华大学关于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等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如下决定:

一、附一医院医疗纠纷相关情况

会议听取了附一医院院长彭秀达、党委书记刘江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陈振富、医学院院长陈熙、党委书记尹检龙、宣传部长龙志坚、保卫处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谭伟建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此次纠纷。保卫处、附一医院、土木工程学院和医学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认真处理 “黄秋林被殴事件”。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协商沟通,争取达成谅解。二是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宣传部根据事实,作好正面回应,积极有效应对网络舆情。三是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除上述原则外,还要有心理专家参与,做好当事人的心理安慰、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工作。四是要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干部危机处理的培养,提高干部危机处理应对能力,有效化解各种危机事件,确保校园的平安、稳定和合谐。五是坚持正常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向校领导汇报工作。对于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关于解除贺更生行政警告处分的建议

会议听取了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曾建新同志的汇报。

贺更生,男,汉族,19728月出生,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957月参加工作,主任医师,副教授,现任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肝胆胰外科一病区主任、普外微创中心主任。2017526日,因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同志在受处分期间能改正错误,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现处分期已满。

会议同意自20171126日起解除贺更生的行政警告处分。按相关程序办理。

三、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或建议办理情况

会议听取了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双极、人力资源处处长刘泽华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校工会按规定办理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代会有关提案或建议。

四、审议《南华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试行)》

会议听取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龙双涟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南华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试行)》,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根据会议精神对方案进行修改,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再执行。

五、审议《南华大学2018-2019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会议听取了国际学院院长李玉琼同志的汇报。

会议要求国际学院按校务会讨论意见对《南华大学2018-2019国际学生招生简章》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校务会研究。

六、审议《南华大学2018-2019学年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奖助学金计划》

会议听取了国际学院院长李玉琼同志的汇报。

会议要求国际学院按校务会讨论意见对《南华大学2018-2019学年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奖助学金计划》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校务会研究。

七、审议《南华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会议听取了国际学院院长李玉琼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南华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国际学院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再执行。

八、审议《南华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会议听取了国际学院院长李玉琼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南华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国际学院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再执行。

九、审议《南华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会议听取了国际学院院长李玉琼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南华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国际学院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再执行。

十、南华大学学生宿舍F栋公寓组合床项目招标方案

会议听取了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石建军、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黄坤荣、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廖迎春、审计处副处长蒋晓定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的招标方案。

十一、南华大学2018-2020学年大学(校园)书店服务项目招标方案

会议听取了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石建军、教务处副处长赵桂芝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的招标方案。

十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院长谢水波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研究生院在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果公布之前,只发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在68日召开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根据要求审核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之外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并委托研究生院根据毕业研究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核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对于没有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准予毕业,三年内可重新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十三、审议《南华大学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医学部常务副主任陈端阳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相关机构的设置、命名和职责等问题上党委会审议。

 

 

出席:王汉青、张灼华、阳小华、熊哲琰、唐振平、姜志胜、何旭娟、雷小勇、苏  玲、于  涛、曾建新、李双极。

请假:刘升学、陈国民、赵  红、罗志刚、刘  永。

汇报:曾建新、龙志坚、刘泽华、李双极、谢水波、黄坤荣、陈端阳、龙双涟、石建军、陈振富、李玉琼、陈  熙、尹检龙、彭秀达、刘江华、廖迎春、赵桂芝、蒋晓定、谭伟建。

记录:叶延平、李国华。

 

(发布时间: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