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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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分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湘工办发〔2022〕9号)和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和“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湘教工通[2011]22号)精神,校工会决定于2023年推荐1-2个校级模范教职工小家参评湖南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和1个湖南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参评湖南省总工会的“模范职工小家”,请获得2019年以来的校级“模范职工小家”和历年来获得湖南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的、且符合条件的分工会可积极申报。
凡申报湖南省总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附件1),将建家总结材(2000字左右)和湖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报送校工会。凡申报湖南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单位请于10月10日前将建家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自评表、湖南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登记表(附件2)报送校工会。校工会将根据省总工会和省教育工会要求组织考评验收。
附件:1. 湘工办发〔2022〕9号: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2. 湘教工通[2011]22号:关于评选表彰“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和“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