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
校属各分工会:
学校拟在今年四月底召开的四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以全面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就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谢水波
副组长: 吴成丰
组 员: 叶延平 王清良 廖基定 刘慧君 华文英
何贵华
二、提案范围与立案原则
(一)提案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中所反映的必须是学校党委、行政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
(三)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且有两位及以上代表附议。
(四)提案必须书写规范(即有问题提出,原因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否则示为无效提案;
(五)本次大会所有提案首先要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经分管校领导阅批,最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并回复。
三、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的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4月21日前将征集到的提案用电子文件通过学校办公网和用纸质表(用A4纸打印,提案表须有提案人和附议人本人亲自签名并盖章)两种方式发送和递交给校工会职工活动部何贵华老师(13974756519)。
四、要求
1. 提案工作是广大教职工有序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是学校党政与教职工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各分工会及时把提案征集的通知传达给各位代表,并认真组织抓好提案征集工作的落实。
2. 提案工作是学校工会年度考评二级单位分工会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占有重要的比分,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
南华大学四届一次“双代会”筹备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