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会首页>政策法规>工会文件>正文

关于做好南华大学二级单位“双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工会:

    南华大学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从2010年6月至今按有关规定已任期届满,二级单位“双代会”也进入换届阶段。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湘教发〔2012〕82号)和《关于印发<南华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华校发[2009]29 号)的规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报校党委同意,将二级单位“双代会”换届工作和四届“双代会”代表推荐工作统一安排在 2015年3月28日——4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学校二届六次党代会暨2015年党委工作会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发展目标和工会工作要求,从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凝聚教职工的智慧与力量、有利于二级单位“双代会”工作开展的原则出发,认真做好二级单位“双代会”工作总结、做好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二级单位工会班子、校级“双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为更好发挥学校及二级单位“双代会”职能,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基层工会组织提供有力保证。

    二、换届工作组织机构

    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二级单位“双代会”换届工作。二级单位“双代会”换届筹备工作由本级筹备组织承担。二级单位党组织发文成立“双代会”筹备委员会,二级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参加,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担任主任。二级单位工会应积极配合本级党政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三、换届工作的程序

    1.筹备委员会向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提交召开新一届“双代会”及换届的报告,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发文明确新一届“双代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题、议程、代表产生办法及换届的相关要求等。二级单位“双代会”议程、议题中必须包括本级单位上届或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本级单位上一年度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工作的报告等。

    2.教职工(含签订有长期聘用合同的人员)25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工会召开“双代会”,做好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的推选、资格审查工作(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不足25人,直接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即“双大会”)。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所占比例为:单位人数在26-49人的占教职工总数的50%;人数在50-99人的占教职工总数的40%;人数在100-149人的占教职工总数35%,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占教职工总数30%。在教学单位,专任教师、科研人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科研人员代表占50%以上。在正式代表中,女教职工、少数民族、青年教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占适当比例。二级单位党、政、工负责人一般应选为本级“双代会”代表。新一届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的产生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规定程序进行,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南华大学2015年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建议名额见附件1。

    3. 新一届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产生后,即可征集提案,提案表样式见附件2。筹备委员会提案组撰写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和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筹备委员会配合二级单位党政,在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中,提出新一届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四届校级“双代会”代表推选人候选人名单。四届校级“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四届校级“双代会”代表均采取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当选人数的10%,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5.大会召开前,填写《南华大学二级单位“双代会”或“双大会”预报告表》(见附件3)和《南华大学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校工会审批。

    6.二级单位“双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无记名投票通过方为有效。

    7. 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经差额选举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各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同级党政副职级以上干部担任,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数根据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含签订有长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及会员数确定,一般设5-9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组织、宣教、财务、福利、文娱、体育、女工等工作由委员分(兼)管。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填写于附件5,报校工会批复。

    8. 四届校级“双代会”代表推选人经差额选举产生后,将选举结果填写于附件6,上报校工会,由四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

    9. 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双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因工作调动、离退休、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二级单位工会应及时上报校工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代表由原单位按程序和相关规定补选。

    四、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本次换届工作的领导,保证选举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禁止和杜绝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根据违规违纪事实和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或处分。

 

另:为方便校工会汇总,填写excel表格时请填二级单位工会代码,二级单位工会代码见附件7。

附件1:南华大学2015年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建议名额和四届校级“双代会”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华大学二级单位“教代会”提案表

附件3:南华大学二级单位“双代会”或“双大会”预报告表

附件4:南华大学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5:南华大学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汇总表

附件6:南华大学四届“双代会”代表推选人选举结果情况汇总表

附件7:二级单位工会代码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 附件【附件2-南华大学二级“教代会”提案表.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3-南华大学二级“双代会”或“双大会”预报告表.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4: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5:南华大学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汇总表.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6:南华大学四届“双代会”代表推选人选举结果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 (发布时间:20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