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
南华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2019年1月10日8:30,校长张灼华在西苑一办二楼党政会议室主持召开2019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听取了关于教室多媒体维修维护服务外包相关事项的汇报、审议了《南华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草案)》、听取了关于推荐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汇报、审议了《南华大学特殊绩效-研究生导师绩效暂行办法》、听取了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放心课程通过名单的汇报、审议了《南华大学校聘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南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听取了关于南华大学2019年财务预算的汇报、关于支付弘辰公司弘辰公寓项目行政处罚罚金的请求、关于调整我校教学型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工资标准的请示、关于我校房改遗留问题处理的汇报、关于陶干强等三人房款遗留问题处理的汇报、关于“南华大学新校区第一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结算审计情况的汇报,形成如下决定:
一、教室多媒体维修维护服务外包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陈柒叁、财务处处长敏生等同志汇报。
会议同意,学校教室多媒体维修维护服务外包以23.3万元/年为上限值,合同签署3年(三年合计69.9万元)进行重新招标。
二、审议《南华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院长谢水波、副院长戴剑勇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该暂行办法,研究生院要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后再上会讨论。
三、推荐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院长谢水波、副院长戴剑勇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推荐姜志胜、陈国民、谢水波、王铁骊、唐卫东、黄春华、傅华丽、汤永红(行业专家)8位同志为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
四、审议《南华大学特殊绩效-研究生导师绩效暂行办法》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院长谢水波、副院长戴剑勇、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刘江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通过该办法。
五、2018年秋季学期放心课程通过名单
会议听取了教务部副部长张志军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创新创业学院谭喜等120位老师认定为南华大学2018年秋季学期放心课程教师。
六、审议《南华大学校聘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副处长袁中华、刘江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要求,人力资源处要合理设置评审条件,特别是科研(教研)条件,不断完善校聘职称量化评审评分表,修改之后再上会讨论。
七、审议《南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会议听取了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彭建军、副主任李先国、创新创业学院院长王湘江、研究生院副院长戴剑勇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该报告。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和研究生院要创新就业模式,挖掘就业亮点 ,凝练就业特色,不断增强学校吸引力。
八、南华大学2019年财务预算
会议听取了财务处处长谭敏生、副处长李艳春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2019年财务预算。
九、支付弘辰公司弘辰公寓项目行政处罚罚金
会议听取了弘辰回购工作小组组长曾庆生同志的汇报。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负责同志要认真研读有关合同条款,咨询法律顾问与审计专家,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再进一步研究决定。
十、调整我校教学型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工资标准
会议听取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袁春阳、人力资源处唐伟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学校教学型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十一、学校房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会议听取了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黄坤荣、副处长李传乙、离退休服务中心主任廖卫红、人力资源处唐伟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将36套房改房或异动房以房屋买卖形式将产权过户到学校名下,并合理安排有关费用。
十二、学校陶干强等三人房款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会议听取了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黄坤荣、副处长李传乙、监察处处长曾建新、人力资源处唐伟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陶干强、刘琼老师按购房协议书向学校交齐房款,李松老师交清购房欠款。
十三、南华大学新校区第一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会议听取了审计处副处长华文英、规划基建处处长柯国军等同志的汇报。
会议同意南华大学新校区第一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金额为7005.07万元。
出席:张灼华、阳小华、熊哲琰、唐振平、姜志胜、陈国民、何旭娟、雷小勇、苏 玲、于 涛、刘 永、刘文君。
列席:谢四平、曾建新。
请假:王汉青、刘升学、罗志刚、李双极。
汇报:谢水波、彭建军、谭敏生、黄坤荣、柯国军、袁春阳、曾建新、陈柒叁、廖卫红、曾庆生、王湘江、华文英、袁中华、刘 江、张志军、戴剑勇、李先国、李艳春、李传乙、唐 伟。
记录:叶延平、李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