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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16年大病互助款通知

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分工会:

        根据《南华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438号文件)精神, 请将本部门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于20151115前交到南华大学工会财务福利工作部。

特别提示:

1、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重大病伤医疗互助,按期交纳互助基金。

2、每年1231日前为个人交款日期,本基金交纳对象交款后的第二年起可享受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待遇。因各种原因曾经停交互助基金又再次接续交纳的,接续交纳的当年不享受基金补助。

 3、新进人员自愿加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的可从进校当年开始交纳,每人每年交纳互助基金100元,连续交满5年或一次性交满5年,从第6年起再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续交。

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附件2

                          

南华大学工会财务福利工作部

                      2015/10/25

 

(发布时间: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