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
为做好南华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南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制定《南华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总结四年来学校和教代会暨工代会的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代会和工会今后几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思路,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和工会领导机构,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和团结全校广大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为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南华校园,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校长行政工作报告;
2、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3、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学校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6、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7、审议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8、通过第三届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9、选举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10、提请大会讨论和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代表人数、代表结构
1、代表人数
我校校本部现有在职教职工2243人,工会会员2243人。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南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比例:教学单位为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0%,其他单位9.8%,按上述比例代表总数为223人。大会将邀请若干名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2、代表结构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南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以教师为主体的特点,代表结构拟定为:专任教师、科研人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科研人员代表占50%以上。在正式代表中,女教职工、少数民族、青年教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占适当比例。
四、代表条件、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职责
1、代表条件
(1)南华大学校本部正式职工暨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关心、支持学校发展,顾全大局,工作认真负责,在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
(4)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作风民主正派,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广大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
2、代表产生办法
(1)学校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从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中提出。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10%,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分工会提出,经分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提交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和会员大会通过。
(2)选举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也可以先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再等额选举。
(3)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选举时,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5)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单位全体教职工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数超过规定名额时,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6)列席代表为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各院、部、处主要负责人,第二届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
(7)特邀代表由校工会与有关方面协商邀请。
3、代表职责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3)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积极参政、议政,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团结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5)积极宣传贯彻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决议精神,带领教职工完成教代会和工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五、代表团组成、代表名额分配、团长的产生
南华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按各单位代表人数多少组成8个代表团,各个代表团组成和代表名额见附件1。
学校领导和现任工会领导的代表名额将分配到有关学院和二级单位参加选举(不占用单位名额)。
全校8个代表团由校工会指定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代表团第一次会议,协商推选正副团长各1人。然后由团长或副团长主持代表团的工作。
六、领导机构设置和产生办法
1、教代会暨工代会开会期间设置大会主席团,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和代表团团长等31人左右组成,负责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
2、教代会设立“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含民主评干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教代会专项工作。
3、工代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实施大会确定的工作。工会委员会设委员19人,其中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
4、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大会预备会议上通过。工会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实行等额选举。
工会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按照《中国工会章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由工会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七、筹备工作组织机构
为做好筹备工作,学校将成立南华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三届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同时成立由学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大会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和提案组等工作机构,分别承担三届一次会议的专项筹备工作。
筹备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代华
成 员:黄昕 熊哲琰 唐振平 王成松 陈国民
刘泽华 周剑良 曾建新 刘伟业 朱惠延 李国彦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工会。
筹备工作小组:
1、秘书组:
组 长:朱惠延
副组长:阳剑兰
组员单位:党政办、党委政策研究室、校工会、财务处、审计处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准备会议材料
(2)安排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来宾、列席人员等有关事项
(3)负责起草有关领导的报告、讲话稿、决议
(4)负责起草工会工作、经审工作、财务工作报告
(5)大会和代表团讨论记录
(6)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
(7)接受贺电、贺信等有关事项
(8)完成大会临时交办的任务
2、组织组:
组 长:熊哲琰
副组长:任锡光
组员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人数汇总等有关事宜,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制订代表选举办法,组织有关选举工作
(3)提名、协商、确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教代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建议名单
(4)提名、协商、确定特邀、列席代表
(5)编印代表团名册和代表名单
(6)编写候选人情况介绍和各种名单
(7)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准备选举票箱和选票等项工作
3、宣传组:
组 长:王成松
副组长:彭巧云
组员单位:宣传部、校工会
主要工作任务:
(1)拟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会议宣传报道:录相、摄影、组稿宣传和校内宣传等
(3)宣读贺电、贺信等有关事项
4、会务组:
组 长:黄昕
副组长:熊正为
组员单位:党政办公室、校工会、后勤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大会各种证件的设计、印刷与发放
(2)负责会场的安排和布置工作:准备会标、主席台布置、代表团区域划分、音响、会议饮水等
(3)会议材料的打印、装袋及发放
(4)会议餐饮、活动及用车的安排
(5)完成大会临时交办的任务
5、提案组:
组 长:唐振平
副组长:李国彦
组员单位:党政办公室、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的汇总和报告
(2)负责三届一次代表提案的收集、整理,撰写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
(3)负责三届一次代表提案的审查、立案、督办工作
八、筹备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
附件一代表团组成、代表名额分配
附件二筹备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