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当前位置: 工会首页>民主管理>正文

关于做好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校工会正在按学校要求筹备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拟定3月中旬召开,因该时间距开学不久,为及时了解教职工对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保障、民生及其它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校四届提案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各位代表中预先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案范围与立案原则

     1、提案必须要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我校实际,仅限于我校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均可作为提案提出。提案中所反映的必须是学校党委、行政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如:关于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事项;

    2、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及以上正式代表(含两名)附议,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名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没有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

3、提案必须书写规范,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整改措施或建议三个部分。“案名”即概括地写明提案的主要内容和达到的目的;“理由”即简要地写出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或建议”即写出提案人对解决存在问题的设想和建议。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请各分工会于201837日前将征集到的提案用纸质表(A4纸打印,提案表须有提案人和附议人本人亲自签名)和电子文件通过学校办公网两种方式递交和发送给校工会职工活动部主任何贵华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8281720;手机:13974756519

三、要求

1、请各分工会要及时把提案征集的通知传达给每位代表,并督促和指导他们积极撰写提案;

2、提案工作是学校工会年度考评各分工会的重要指标之一,希望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抓好提案征集工作的落实。

       

    附件: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南华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 

                                   2018125

 

  • 附件【附件-南华大学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已下载
  • (发布时间:201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