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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南华大学“模范女职工”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为总结表彰我校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更好地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校工会决定于2017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 “模范女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民主和睦、夫妻互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具有崇尚科学、献身事业、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具有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具有邻里互助、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高尚境界。

二、推荐申报办法

1.各分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名额按女工人数的8%计算,四舍五入)推荐“模范女职工”, 并填写《“模范女职工”登记表》(见附件)。

2.请各分工会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登记表提交到校工会女工部,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3. 2016年女教职工在省教育工会及以上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由校女职工委员会提议,由校工会直接授予“模范女职工”称号,不占各分工会推荐指标。

附件:1.南华大学模范女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华大学模范女职工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 附件【2017年1号文件评选模范女职工.rar】已下载
  • (发布时间: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