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
校属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总工发〔2010〕29号)和《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把建设“职工之家”,纳入我校“十四五”规划,为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营造“建家”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建家”凝心聚力作用。校工会决定在全校继续开展创建“模范职工小家”活动,以推动我校“职工之家”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和高质量方向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建规范教职工之家
分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及工会小组健全,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按时换届选举,设立工会工作机构,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配备符合有关规定。有固定活动场地、分工会(职工小家)标牌和分工会宣传园地。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干部培训、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健全。分工会工作台账、档案等资料健全并实现动态管理。
(二)民主管理、科学维权,建和谐教职工之家
建立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教职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和谐稳定。
(三)服务职工、扶贫帮困,建温暖教职工之家
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加强教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安全稳定、群防群治,建平安教职工之家
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预防教职工中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积极督促教职工参与学校组织的体检和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努力保障教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五)服务发展、提升素质,建创新教职工之家。积极开展以“三育人”为主题的教学竞赛、岗位练兵、“芙蓉杯”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二、实施步骤
(一) “模范职工小家”建设
各分工会在已建“职工之家”基础上进行更新完善,建设对象不局限于固定的活动场所,可以以活动室、楼层或整个大楼为对象来营造“家”的氛围,根据《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附件1)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并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报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
校工会考评验收小组根据考评验收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模范职工小家”的分工会进行考评验收。
1.申报办法:
(1)分工会根据自身“职工小家”建设情况,由分工会研究,报本单位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同意,经本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向校工会申报。
(2)按照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考评验收条件(附件1),在全面总结和自查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认真撰写建家工作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并填写《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时限:每年的4- 11 月,按照“先申报、先验收、先命名”的原则。
3.验收办法:
(1)按照申报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上门采取“三看二听一测评”;
(2)听取申报分工会建家工作的情况汇报;
(3)实地查看场地设施情况和当年申报的前三年的建家工作档案与台账;
(4)进行民意测评(附件3);
(5)考评小组对申报分工会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
4.评选办法:
(1)校工会对验收分数在90分以上的申报单位统一进行命名并授牌。验收分数在90-94分为“先进职工小家”, 验收分数在 95分以上为“模范职工小家”;
(2)考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
5.奖励办法:
(1)校工会对获得”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给予10000 元/家、5000 元/家的经费补助和5000元/家、2000元/家的奖金;
(2)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教职工之家宣传布置,购置健身、文体活动器材,添置学习和娱乐设备等;
(3)加大“模范职工小家”建设支持力度,对质量突出、特色鲜明的“模范职工小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模范职工小家”并给予进一步的建设经费资助,申报成功再给予奖励。
6.及时报送:申报创建“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校工会职工活动部102办公室。联系人:何贵华 电话:0734-8281720。
附件:1.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2.南华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3.南华大学“模范职工之家”考评民意测评表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