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会首页>政策法规>工会文件>正文

关于同意成立南华大学辅导员职业发展协会的批复

 

南华工发〔201714

         

 

南华大学辅导员职业发展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南华大学辅导员职业发展协会报

》已收悉。根据《南华大学教工协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南华大学辅导员职业发展协会。该协会应以南华大学辅导员为主体,为提高辅导员工作专业化水平,推进辅导员工作职业化进程,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而自愿联合组成的全校性的教职工团体,校工会负责指导和监督该协会开展活动

    该协会登记成立后,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服务意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社团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校工会的指导和监督,利用好辅导员职业发展协会平台,互相学习、共同研究、互促共进,把辅导员发展协会打造成培养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队伍的基地,明确角色定位,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增强践行立德树人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努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措施,开创学生工作新局面。

   特此批复。

 

 

 

 

 中国教育工会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71031

 

 

 

 

 

 

 

 

 

(发布时间:2017-11-17)